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創辦人

陳明邦 先生

​學歴

  • 美國聯邦專利商標局訪問學者 (2000)

  • 美國奧克拉荷馬市立大學企業管理碩士 (MBA) (2000)

  • 美國南加州大學關稅行政研究班結業 (1985)

  • 國立政治大學國際貿易系商學士 (1965)

經歴

  • 中華智慧資產經營管理協會創會會長

  • 財團法人中衛發展中心董事長

  •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首任創始局長

  • 經濟部中央標準局局長

  • ​經濟部商業司司長

特殊榮耀​

  • 行政院一等服務獎章

  • 國民黨實踐獎章

  • 模範公務人員獎盃

創辦人的話

人類社會進步的原動力,主要來自人們追求生活的改善與提升。


今天大家在努力經濟開發與發展,就是在追求「生活環境的改善」與「生活品質的提升」。好的要再好,進步要再進步。


人的潛能,創新、發明、進步再進步。


創新、發明、進步再進步,是當今世界各國努力之首要目標。目的即在力求人類生活的改善,免於飢餓、貧窮與落後。為此,各國政府為鼓勵創新、發明,已將知識產權法律化,明確規定知識產權的權利範圍,這也是當今經濟文明的新規範,大家必須遵行。


知識有價、使用付費,已是當今社會的普世價值之一環。


使用付費,對價要合理。收入>投入是理所當然的事,也唯有如此才能激發創新。但,收費也應顧及使用者的能力,及收益大小與普及。例如,市場發展愈大,愈普及,其總收益也將愈大;如此,其單位收費也應相對縮小、降低,以求數量極大化,市場普遍化,加速新知新技能擴散。


保護知識產權的經營與管理,一切仍應回歸市場機制, 透過市場新規則自行運作解決;而儘量避免以過度公權力介入,「強刑重罰」會扭曲人類資源的合理分配。


創新發明要可利用性-「有利用才有價值」。不能利用的創新發明,等於「無用」。所以,技術商品化,產業化是個重要課題,必須設法落實深化,以嘉惠社會大眾。


獎勵創新發明,也應兼顧生態、環境的平衡發展,使我們後代子孫孫得能永續經營。因之,相關決策當局有責任設法導引、科研、產業界朝向能源、生態、環境保護相關領域創新、發明,以彌補或校正因人類過度開發所造成的失衡現象與問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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